双柏县水务局于2024年4月1日向本机关提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申请,本机关受理后,经依法审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第一款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 五十七 条、第五十九条的规定,本机关于2024年4月1日作出准予双柏县白水河水库工程变更(新增用地)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(相关文书的编号:双行审决〔2024〕100号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现予以公开。
双柏县行政审批局
2024年4月1日